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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身宿舍由后勤保障部统一管理、调整,需居住者由本人向后勤保障部申请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,方可入住。居住者需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。
一、收费标准
1、 每张床铺10元/月,床位费从工资中扣除。
2、 用电0.52元/度(按照当地居民用电价格调整),自行到水电办购买。
3、 居住人员暂不收取水费,但应节约用水,若发现浪费现象酌情处罚。
4、 暖气费按居住人数均摊。
5、 钥匙押金每人10元,退床时交回钥匙退还押金。
二、 管理规定
1、 居住人员的物品只能存放在自己的房间内,不得存放在走廊、楼梯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。
2、 职工宿舍仅供职工个人住宿学习,不得用于其它用途。居住人员须服从安排,按规定层次、房号居住,不得擅自调换、转让、出租,不得一人占用多个床位,违规者将处以一定罚款,并收回住房。
3、 搬离原住房者要及时到后勤保障部办理退房手续,交回房间钥匙和营具。
4、 居住者要爱护室内营具和设施,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。不允许擅自搬离公共营具设施。门窗玻璃、纱窗、灯具、门锁、水暖电等室内设施需维修更换时,由居住人员交付材料费。
5、 严禁乱拉电线、插座。严禁装修、改动结构。
6、 室内卫生由本室居住者清扫,公共部分由清洁工清扫。
7、 居住人员需遵守公共道德,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休息。
8、 本规定于2010年5月1日执行,解释权归后勤保障部。